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4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的提案已经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新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十分中肯且必要。我们对此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现对提案作如下答复: 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得益彰,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应该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新的突破口。国内外的一些事实和经验也证明,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往往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市直各新闻媒体在市委宣传部的主导和推动下,精心推出了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舆论监督节目,并逐步形成品牌和影响力,成为市直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彰显新闻力量的重要手段。比如:在辽沈晚报·抚顺版(原抚顺晚报)、电台新闻频率联合推出了“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每天将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政府部门如何解决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并对解决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从而使这档舆论监督栏目(节目)受到全市人民的拥护和信任。再比如:抚顺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主办的“直播抚顺”栏目,这档节目的定位是关注民生、解决民忧,把镜头对准市民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并对一些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用新闻力量推动民生工作,受到市民的广泛好评。此外,我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均在主要新闻节目、主要新闻版面开设“第一现场”等栏目,通过文字、照片、现场连线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种舆论监督,使报纸、广播、电视在舆论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这些舆论监督节目,对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市直部门和单位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廉政勤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然,我市的新闻媒体虽然在舆论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构建和谐抚顺的要求、与广大市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加强和改进市直新闻媒体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能力和水平。 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舆论监督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大力宣传勤政廉政的正面典型,敢于揭露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二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把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释疑解惑,妥善回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扶正祛邪,惩恶扬善,密切党群政群关系。要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抚顺”等舆论监督节目的质量,努力办成倾听民声、解决民困、服务发展、群众欢迎的品牌节目。 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着眼于更好地改进工作,更好地解决矛盾和问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温华光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新闻媒体搞好舆论监督,注意通过舆论监督发现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承办单位: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