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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浏览:147409次时间:2021年8月19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0日,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4日,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共计已整改完成35个。


1.关于“学习方式单一,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政协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市政协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在机关各党支部中开展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


整改成效:丰富了机关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方式,结合自身实际更加紧密,学习效果更加显著。


2.关于“未做到应学尽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相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重要指示精神》;相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情况,做到应学尽学。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加强了对机关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建立长效机制,所有应学未学的党支部均进行了“补课”。


3.关于“专题研讨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相关党支部组织党员以“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为主题开展了专题研讨;相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专题研讨。(2)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情况。


整改成效:机关党委加强了对机关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指导,专题研讨开展不到位的机关党支部重新进行了研讨。


4.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根据市政协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机关党委适时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供市政协党组参考。


整改成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委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分析研判,为市政协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提供参考。


5.关于“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切实把凝聚共识融入理论学习、交流研讨、视察调研、协商议政等各项活动中。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民主党派人士、各族各界人士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制定了《抚顺市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办法(试行)》,结合市政协开展的“弘扬雷锋精神、忠实履职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和“走进群众、走进基层、转变学风、转变作风、创新工作、争创前列”活动,积极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和界别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汇总群众意见诉求,通过政协平台集中反映,推动解决。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2021年协商工作,促进不同观点交流交融,凝聚思想上最大共识。在专题视察调研、委员月谈会、进社区(村屯)等活动中,提高了委员参与率。


整改成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引导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强化了落实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工作意识。


6.关于“委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抚顺市政协“书香政协”委员读书活动方案》,通过组织引导市政协委员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凝聚共识,提高委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采取报告会、智慧政协APP、市政协网站、委员微信群、发放培训资料、界别组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委员培训。5月中旬,组织市政协委员53人到北戴河参加全国政协第152期地方政协委员培训班。


整改成效:加强委员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了委员反映社情民意质量、撰写提案和调研报告的履职能力。


7.关于“专委会与界别组的联动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加强对界别组工作的组织指导,各专委会指导所联系的界别组每年至少活动2次。(2)丰富界别组活动内容和方式,各专委会指导所联系的界别组通过组织学习、调研视察、专题会议、反映社情民意、撰写界别提案、联谊交流、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界别活动,更好地发挥界别优势和作用。(3)围绕党政关心、百姓关注的问题开展双月协商,推进我市与沈阳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加强社区(村)文化建设、民宿健康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6个双月协商活动。目前,农业农村委完成了以“农产品品牌建设”为议题的双月协商,文化文史委以“加强社区(村)文化建设助力创建文明城市”为议题的双月协商已经筹备完毕,拟于5月召开。(4)为了密切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制定了《市政协兼职副秘书长工作办法(试行)》。


整改成效:强化专委会与界别组的联动,加强各专委会对各界别组工作的组织指导,丰富界别组活动频次和形式。


8.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继续与各家银行沟通,已销户的账户取得销户手续;未销户的账户按照银行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整改成效:规范了对公银行账户管理。


9.关于“车辆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与公车管理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公车用油明细台账全市统一规范和标准表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重新修订设计公车用油明细台账表格。(2)按照现有可查数据补录2017年3月以来的机关车辆用油管理明细台账。


整改成效:规范了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做到“一车一卡一台账”。


10.关于“会计档案录入、装订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对2018年、2019年、2020年会计凭证进行装订并按照要求编写档案号存档。2021年起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整改成效:规范了会计档案管理。


11.关于“部分经费报销缺少审批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对可以补齐签批、签字的凭证,进行补签。加强审批管理,杜绝出现报销凭证缺少签批、签字的情况发生。对无法补齐的凭证要进行说明,以作备查。


整改成效:规范了经费报销审批流程。


12.关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2021年度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市政协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了市政协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国强和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鄂辉分别进行了讲话,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整改成效:强化了机关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


13.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召开了市政协机关党委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整改成效:提高了机关党委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14.关于“超标准支付讲课费和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追回超标准支付的交通费。在今后的报销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支付讲课费、差旅费等费用。


整改成效:规范了支付讲课费、差旅费等费用报销工作。


15.关于“违规使用现金结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公务卡办卡比例,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等费用,严格使用公务卡或转账形式支付。


整改成效:费用结算形式更加科学规范。


16.关于“移动通讯费报销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移动通讯费严格按照“据实限额报销”规定进行报销。(2)特岗人员报销通讯费事宜已与财政相关部门沟通,由于原审核大厅已取消,现无部门办理此项业务,待联系到办理此业务部门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备。


整改成效:规范了移动通讯费报销方式。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形成盘点报告。4月中旬,对市政协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


整改成效: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工作。


18.关于“网络全文下载和大段抄袭”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机关党委与问题涉及人员开展了批评谈话,分析原因、纠正错误。(2)相关党支部重新撰写《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案》。


整改成效:涉及相关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刻反省,以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9.关于“个别剖析材料部分雷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与问题涉及人员开展批评谈话,分析原因、纠正错误。


整改成效:涉及相关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刻反省,以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0.关于“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重新调整了机关各党支部,重新任命了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重新选举了支部委员。(2)对机关党员信息库进行自查,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整改成效:各党支部战斗保垒作用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信息库更加完善。


21.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核准每名党员党费标准。(2)每个党支部都建立《党员党费收缴薄》,并按照要求填写登记,为每名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3)每月10日“党员活动日”期间,党员主动持证按时足额上交党费。(4)按照要求定期做好党费公示。


整改成效:机关党费收缴工作进一步完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


2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相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党支部工作规范>的通知》(抚组发[2017]9号)。


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和党员综合素质。


2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相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党支部工作规范>的通知》(抚组发[2017]9号)。


整改成效: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第一、二、三、四、五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党支部工作规范>的通知》(抚组发[2017]9号)。(2)机关党委对机关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整改成效:机关党员干部更加熟悉党支部工作规则,高标准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


25.关于“执行‘四必’审核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补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及时装入档案。


整改成效:规范了执行“四必”审核流程。


26.关于“干部调整未印发任职文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按规定要求,印发任职文件。


整改成效:规范了提拔使用干部流程。


27.关于“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制定交流计划,按规定适时交流。


整改成效:规范了干部交流使用。


2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做好纪实材料的保存、管理工作。


整改成效: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


29.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制度(试行)》缺少具体措施和有效引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根据市政协领导分工的变化和委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联系分工。(2)要求党员委员通过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协商会等各种会议和调研、视察等各种活动,通过电话、微信、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党外委员的联系,每年至少要联系2次。(3)每年对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于没有按要求联系的委员及时提醒。


整改成效:规范了制度执行,细化了具体措施,加强了党外委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有效指引。


30.关于“机关党委未制定学习计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机关党委制定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一年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和政协党组工作部署进行具体安排,定期检查学习情况。


整改成效:加强了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学习,细化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果。


31.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成效:规范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32.关于“发放委员界别活动费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要求界别组活动前上报活动方案,提交费用清单。在今后委员活动费发放中,严格按照预算额度执行,要求各界别组提交完善的活动方案及费用清单。


整改成效:严格了委员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


33.关于“跨年度报销餐费和加油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报销审核程序,自查近年度报销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在以后报销过程中严格审核相关票据及明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成效:规范报销餐费和加油费。


34.关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报销无明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1)组织机关财务等有关人员进一步仔细核实补齐维修保养明细单。(2)所需基础材料联系车辆维修厂查找发票信息,补充车辆维修保养明细单。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车辆维护保养备案程序。


35.关于“固定资产采购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2018年由于办公地点搬迁造成此项固定资产采购。2021年起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成效:规范了固定资产采购程序。


36.关于“机关党委未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于8月17日在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4号会议室举行,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委员会,成立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整改成效:选举武斌等7名同志为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委员;选举顾辰宇等3名同志为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和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武斌同志为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委员会书记,赵鹏、顾辰宇同志为副书记;选举顾辰宇同志为中共抚顺市政协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参考问题清单中需要作出说明的问题3个。


1.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参考问题清单中提出:制度执行不到位。


情况说明:建立《市县区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目的在于密切市、县区政协的联系,健全市、县区政协联系协调机制,畅通工作联系协调渠道,互通工作信息,协调有关事宜,加强联谊合作。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按照精简会议要求,废止了《市县区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市政协成立了县区政协联络指导委员会,专门负责市、县区政协的协调联系、信息互通、联谊合作工作。


2.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参考问题清单中提出:结余资金未清理。


情况说明:近年来,市政协高度重视省政协驻抚委员活动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并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用好专项资金,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近年来结余下来的这些资金,经请示上级政协组织和相关财政部门,无需返还省政协和市财政。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政协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于省政协驻抚委员各项活动。


3.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参考问题清单中提出:报销手续不规范。


情况说明:2016年至2018年全会期间,由于工作人员在各个岗位工作,本人不能及时领取补助,因此由每个工作组安排工作人员代领。委员及列席人员误餐补助,在会议期间由财务工作人员进入各讨论组发放,由委员及列席人员本人领取,会议期间没有在场的不予发放。剩余补助已上缴财政国库。2019年1月起至今未发放会议误餐补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660024;电子邮箱 zxjgdw024@163.com。


 


            市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