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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东洲区政协设立委员调解室解决民事纠纷
来源:抚顺传媒网浏览:19255次时间:2023年4月17日

4月14日,记者从东洲区政协了解到,区政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的作用和“辽事好商量 聊事为人民”协商平台作用,扎实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在东洲区人民法院创新设立了政协委员调解室,这在全市政协和法院系统尚属首创。

东洲区政协委员参与、主持的原告许某等四人诉被告张某劳务纠纷案件,在政协委员调解室进行了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来到了现场,区政协主要领导现场见证了调解过程。今年3月中旬,四位农民工将张某起诉至区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劳务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1.2万元,因该案涉及农民工讨薪,金额虽少却系民生,决定先行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给予解决。来自基层和法律界别的4名政协委员发挥自身优势,先后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

区法院立案庭的区政协委员曹晓梅接到案件后,充分利用“政协委员调解室”的功能,对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对交通费、误工费分歧很大,始终达不成调解意见。曹晓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优势,邀请了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的荣庆海和搭连街道工委副书记史芳参与到调解过程中,经过反复多次的事前调解和现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同为区政协委员的原告方律师赵文波从维护农民工利益和化解矛盾的大局出发,耐心做被告方工作,给予原告600元交通费,同时四位农民工全部劳务费以现金方式结清。该纠纷就此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对区政协委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还表示消除过去恩怨,继续通力合作,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

在见证整个调解过程后,东洲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马占国现场发表看法。他指出,设立政协委员调解室,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调解由始至终贯彻了依法调解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区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了协商民主作用,促成了原告和被告的协商调解,最终达成了圆满结局,值得肯定。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区政协与法院联动解纷的生动表现,也是政协委员调解室工作取得的“开门红”。东洲区政协今后将突出优势特点,深化各类实践,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在“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的作用和“辽事好商量 聊事为人民”协商平台作用,多做“春风化雨”、化解矛盾的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的工作方法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