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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政协: 全过程协商推动提案工作创新发展
作者:单小书来源:抚顺日报浏览:86881次时间:2021年12月28日


顺城区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创新将案前、案中、案后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始终,使提案质量和办理效果大幅提升,提案工作经验被载入《辽宁省政协经验汇编》。

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区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进,案后协商为案前案后协商相结合。不断完善提案提出、审查、遴选、交办、督办等工作机制,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提、立、办、督”闭环办理工作机制。为切实提升提案办理满意度,区政协制定了办前、办中、办后会面“三会面”制度,充分了解委员提案想法,听取征求意见和建议,正式答复前向委员反馈,让委员参与到提案办理全过程。采取“回头看”“二次办理”、座谈会、督办会等形式,促进提案办理及时有效。区政协细化督办机制,创新建立“委员回访”工作机制,提案委对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随时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回访、事事有回音”。同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提案原文和办理复文实现“能公开尽公开”,形成提案办理质量和成效的倒推机制。

如何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区政协运用“三项举措”,把住提案征集关。让委员“知政情”,及时向委员通报区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提前下发提案征集参考目录,为委员撰写优质提案做好充分准备;让委员“体民意”,利用“委员之家”,定期组织委员深入社区、乡村、农户进行视察、调研,汇集各方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信息,集聚提案撰写素材;让委员“蓄能量”,采取分散、研讨培训的方式,组织政协各基层工委学习《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优秀提案交流推荐,提升委员撰写能力。在运用“三项举措”基础上,区政协还推行“三级审核”,把住提案立案关。坚持政协各基层工委初审;坚持与区政府办公室联审,加大提案“撤、并、转”力度;坚持提案审查委员会审定,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给予立案,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立案。

区政协采取“三督办”方式,促进提案有效落实。提案办理联合督办,由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提案专委会会同区政府办联合对提案办理数量较多单位进行督办,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制定解决方案;重点提案领导督办,对关注度高、可操作性强的重点提案,由区政府、政协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如推进玫瑰产业发展助力锡伯风情小镇建设、葛布后街卫生服务中心附近环境改造等一系列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均得到了有效落实;民生类提案评议督办,遴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民生类重点提案,召开评议协商会议,以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协商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作为衡量提案办理质量标准,实行“背对背”评议他“面对面”协商,助推提案办理成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