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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持续发力
作者:费阳浏览:12734次时间:2021年8月31日

在全市实施大面积棚改的过程中,市政协一直关注着棚改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多次深入实地,倾听民众心声,持续发力,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切实关注棚改工作,为助推抚顺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屡建真言。

由于棚户区大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区,土地附加值低,难以实现出让收益,且居民身份复杂,诉求不一,改造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对此,2004年10月18日,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市政府办理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提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到新地号、北后屯、莫地沟三个棚户区建设工地实地考察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之后,对视察情况展开座谈。市政府领导参加座谈会并讲话。座谈会上,市房产局向参加视察的政协委员等介绍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对棚户区改造提案的办理情况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5年1月,《关于政协委员视察棚户区改造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成稿。《报告》总结了关于棚户区改造提案的办理情况,对棚户区的相关情况做了数据统计。同时提出,棚户区是弱势群体集中居住的地方,下岗职工多,特困职工多,它与城市发展形成鲜明对照。中央、省、市领导改造棚户区的决策是为人民群众办的大好事、实事,是建设“和谐抚顺”的正确取向。《报告》肯定了棚户区改造中确立的“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运作模式——建立强有力的指挥系统,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高效协调运转;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搞好棚户区改造的强大合力;实事求是制定拆迁政策,实现拆迁过程的和谐稳定——此运作模式为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奠定了基础。《报告》还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市仍有5万平方米以下的零散棚户区没有列入改造规划,应进一步向省争取政策,尽快解决;建议对回迁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对因经济困难无力回迁的住户,建议相关部门因势定策,防止因经济条件所限而出卖“动迁号”;还呼吁要努力抓好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工作,保障配套设施质量;要解决好饮用水和供暖问题;要做好物业管理,协调好回迁居民的就业、医疗、子女就业等问题;此外,还从城市的整体发展出发,强调要从根本上改变棚户区动迁居民的生活习惯,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其文明程度。《报告》强调,棚户区改造不只是一个专项民生工程,更是一个城市整体发展的系统工程,棚改工作的科学高效模式和运行机制,对优化抚顺的城市软环境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系列中肯客观的建议以及民主尽责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棚改区居民积极主动的配合下,2005年11月,抚顺市大规模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的首批居民搬进了楼房。全市的棚户区改造也成为与推进城市发展和城市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的系统工程。既妥善解决了民生问题,又有效推动了城市的发展。抚顺市也因为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效果显著而成为全国棚户区改造的典范城市。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抚顺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工程和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对抚顺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而抚顺市政协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提出的真言良策,切实发挥了良好的参考价值和积极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