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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征集提案346件
作者:单小书来源:抚顺日报浏览:15010次时间:2019年1月14日

1月10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晶参加了会议。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等重大问题,瞄准靶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

截至1月9日17时,大会共收到提案346件,经审查立案341件,占征集提案总数的98.5%。其中,各党派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集体提案27件,委员联名提出提案41件。在提案审查过程中,对提出问题不够清晰、意见不够具体的13件提案,与委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修改后予以立案。同时,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5件提案作出了撤案处理。

本次会议提案总体质量较高,大部分提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实在、富有建设性,基本做到了提案重视质量、不比数量,围绕中心选题准,反映民意接地气,情况真实、分析透彻、建议具体、注重一事一案,符合提案规范要求。提案内容精练丰富、涉及面广。其中关于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提案69件,占提案总数的20%;关于社会保障和民生方面的提案57件,占提案总数的17%;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129件,占提案总数38%;关于科教文卫体方面的提案86件,占提案总数的25%。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签发,初步确定提案承办单位33家。

在会议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全部提案进行集中交办,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立案提案及时、准确送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同时,提案委员会将从立案提案中遴选重点提案,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签批,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探索市级领导领办重点提案模式,积极推进市委常委、副市长等市级领导分专题协商督办重点领域相关提案;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及提案者代表联合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月”活动;建立健全提案办理清单制,实行“销号”管理,并随机抽检提案办理情况,分阶段组织民主评议,确保提案办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提案办理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