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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协商民主正规起来
作者:抚顺政协浏览:100312次时间:2015年4月13日


     市政协主席  张 敏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制度安排。但是在现实中,协商民主在一些地方总是“正规”不起来。究其原因,协商民主制度缺少一种科学、有效的保障机制来“保驾护航”,进而出现了随意化、表面化和虚置化的现象。
  实践表明,一种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除了它的法律地位和权威之外,还要更多地依赖于这种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公正性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健康发展,需要构建包括程序机制、互动机制、法治机制、制约机制和文化机制等在内的科学的保障机制。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顶层设计有序的民主制度。程序性和程序的科学公正是协商民主的必由路径。没有程序的科学公正,协商民主就不能实现自身的目标和作用。而协商民主最薄弱的环节是程序性制度的缺失。建立科学公正的程序机制,避免协商民主的随意性,是确保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硬约束。
  互动机制是主体平等原则的伴生物。真正的协商民主应该是协商主体间的相互、双向的协商。互动机制体现了包容性的政治价值趋向,是协商民主焕发活力的源泉。如果协商民主只是单方、单向的权利和工具,那么,协商民主就会失去动力和真谛而不复存在。你可以找我协商,我也可以找你协商,这种互动机制应体现在“制定协商计划办法”和“协商计划”之中,这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现实的体现。
  法治机制,是协商民主的法制化期待。法治机制不仅适用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同样也适用于人民政协。法治机制就是要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法治是协商的保障,协商是法治的基础,协商要在法律、法规的轨道上运行。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加强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协商主体都应共同遵守的协商规则,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共同保障协商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协商成果的实际运用。健全协调、议事、反馈、落实等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和决策制衡的合理模式,使协商民主成为权力运行和决策过程不可缺少的一条轨道,并寻求它们之间最佳的平衡点和契合点,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文化机制是一种“隐性”的认知机制。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不仅仅是社会制度层面的设计和安排,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文化生态的重新培育,是一种社会价值取向的重建和修复。协商民主,“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的政治文化。”在当今时代,弘扬和重建这些文化传统并与时俱进,形成一种理性、包容、文明、和谐的公共文化,使其成为适应协商民主制度的文化生态、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和其它协商主体,对协商民主应当有高度一致的认同感,只有消除不习惯、不当事、没有用的心理认知,协商民主才能有效地运行下去。
  构建科学机制,“保驾”协商民主,使协商民主“实起来、硬起来、用起来”,其目的是最终实现人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和政治生活,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发表于《人民日报》 2015年1月28日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