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需求,做到愿检尽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卫生健康委责成5家医疗机构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有偿服务工作。分别为:
1.抚顺市中心医院联系电话:024-57850658
2.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联系电话:024-52533820
3.抚顺市中医院联系电话:024-52676413
4.抚顺市第二医院联系电话:13842373015
5.抚顺市传染病院联系电话:024-57106584
二、申请人可在日常工作时间拨打承担检测服务各医疗机构的预约电话预约检测时间。请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感染门诊采集标本。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申请人可于标本采集后48小时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检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
三、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核酸检测费用260元,血清抗体检测费用100元。检测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参加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检测费用。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